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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11月底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过亿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消除疾病,保障健康,是每个人的渴求,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企盼。2008年政府提出提高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财政补助水平,补助标准将各自从以往的每人每年40元提高至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至40元。 这一重大举措无疑为刚刚起步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范围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本省各统筹地区城镇户籍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居民以及十八周岁以上的中学生),十八周岁及以上无业居民,未享受公费医疗的大中专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征地后转为城镇居民的被征地农民等。

  据了解,与商业保险不同的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具有政府财政补贴的福利性,它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凡是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不论是住院,还是规定病种的门诊慢性病,只要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等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都可以享受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遵循“低水平、广覆盖、群众自愿、属地管理、统筹协调”的原则,重点保障参保城镇居民住院和经批准的重症慢性病门诊的医疗需求。此外,《意见》还指出,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等的作用。整合、提升、拓宽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的功能,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本着“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原则,实行社区首诊,只要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就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去那里看病、就医。

  据2008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自2007年启动以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现已有229个试点城市。截至2008年11月底,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过亿,达到10012万人,比2007年底增加5721万人;已有999万人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目前,各试点城市正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尽快让更多的城镇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瓦伦中国 本文标题:08年11月底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过亿 . 更新时间:2009-1-3 10: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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